2014年的深圳,一个叫小陈的大学生,在街头看到一位老人倒地,他没有任何犹豫就跑了过去。扶起来,送到医院,垫付了医药费。然后老人的家属来了,一口咬定是他撞的。理由是:“不是你撞的,你为什么要扶?”小陈怎么解释都没用,最后还是法官调取了监控,才还了他清白。但这件事的结果,大家可能不知道——小陈后来精神抑郁了很久,他说自己从此不敢再轻易相信别人。
七年后的南京,有个外卖小哥叫小张,在送餐路上看到一个老人骑电动车摔倒了。他犹豫了大概十秒钟,最后还是停下车,拿出手机打开录像,一边录一边走过去问:“大爷,您没事吧?”老人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:“你撞的我!”小张把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交给警察,证据清清楚楚:老人自己失控摔倒,和小张毫无关系。但这件事的后续呢?小张说,他那天送了30单,因为耽搁了时间被扣了分,而老人和家属始终没有一句道歉。
讲这两个故事,是想说明一个残酷的现实:扶人被讹,不是孤例,而是一种正在蔓延的社会病毒。2014年深圳那位大学生和2021年南京那位外卖小哥,他们的遭遇像是同一种命运的两种版本——一个没有证据,差点被毁掉;一个有证据,也只是侥幸脱身。但真正让我不安的,不是这些老人有多坏,而是这个社会正在用一种极其高效的机制,把善良变成一种高危行为。
先看一组数据:根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2019年发布的《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报告》,全国范围内超过60%的受访者表示,如果在路上看到老人摔倒,会选择“先观察再决定”或者“直接走开”。只有不到12%的人会毫不犹豫上前扶助。而这12%的人里,又有将近三分之一的人曾经或听说过身边人因为扶人被讹诈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“不敢扶”已经不是一个道德选择题,而是一个生存风险判断题。
再看另一个数据:最高人民法院曾在2015年公布过一组关于“彭宇案”之后的司法判例分析。在2006年至2015年间,中国法院审理的“扶人被诉”案件共有132起,其中76%的判决最终认定扶人者无责,但问题是,这些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长达11个月,且扶人者平均要花费2.3万元律师费和诉讼费。换句话说,哪怕你最终赢了官司,你也赔上了时间、金钱和心力。而对那些被扶的老人来说,如果他们认错,代价是什么?几乎为零。法律上没有对恶意讹诈者的惩罚机制,顶多是批评教育几句。
这就解释了为什么“扶不扶”会成为一个道德难题。它本质上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:社会信任在瓦解,而法律规定没有跟上。我们总爱说“人心不古”,但我觉得这不是人心的问题,是规则的问题。当扶人者要承担被讹的后果,而被讹者几乎不需要付出代价,这个系统的天平自然就歪了。
具体说回深圳那位大学生。他的故事被媒体报道后,很多人说他傻,说他不懂社会。可我倒觉得,真正傻的不是他,是那些把善良当成愚蠢来嘲笑的人。他当时才20岁,从小被教育的是“助人为乐”,他没有任何理由去怀疑一个躺在地上喊疼的老人。但现实狠狠给了他一课:你不算计别人,别人就会算计你。这种反噬的力度,比任何说教都更具摧毁性。后来有记者采访他的班主任,班主任说他成绩下滑得很厉害,整个人变得沉默寡言。四年后他毕业了,去了一个外企做销售,他说自己现在看谁都像骗子。
而南京那位外卖小哥,他的精明其实是无奈之举。他曾在接受采访时说:“我每天要送50多单,超时一单扣5块钱,被差评还要扣钱。我哪有时间跟人扯皮?所以我现在扶人之前必先录像,你们别怪我太冷漠,是这个世界先把我逼成了侦探。”这句话听着心酸,但说的却是事实。他在南京的第二个案例中,行车记录仪帮了大忙,可这恰恰说明了问题的荒谬——本来应该是社会信任的基石,现在却需要机器来充当担保人。
但更值得追问的是:那些恶意讹诈的人,为什么敢?他们真的不怕被揭穿吗?答案很简单:怕。但他们更知道,揭穿的概率低,而收益大。一位法学教授曾跟我聊过,他说在司法实践中,要认定“敲诈勒索”或“诈骗”需要非常严密的证据链。比如老人明明没被撞,却谎称被撞,那必须有完整录像、人证、甚至专家鉴定。问题是,很多摔倒的现场并没有监控,目击者也不愿意作证。更麻烦的是,很多老人年龄大了,法律上即使认定他们恶意讹诈,也很难真正追究刑责——因为那是老人,身体不好,精神也未必正常,法院通常会从轻甚至免除处罚。
这就导致了另一个连锁反应:社会信任的裂痕不仅没有弥合,反而在扩大。2014年深圳事件之后,我注意到一个现象:街头的“摔倒”事件大幅减少,但“摔倒后无人敢扶”的新闻却越来越多。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滑坡,而是一个系统性的信任破产。2020年,浙江某地发生过一起老人晕倒在菜市场门口,周围20多人围观,没有一个人上前,直到救护车赶到。后来有记者问围观者为什么不去扶,有人回答:“万一是我弄摔倒的怎么办?”还有人说:“我就算想扶,也得先看看有没有摄像头。”那一刻你会感到,人与人之间最基础的信任,已经被耗尽了。
更可怕的是,这种现象正在向年轻人群体渗透。我问过身边一些95后、00后的孩子,他们普遍觉得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。有个大学生跟我说,他们宿舍6个人,有5个人明确表示不会去扶摔倒的老人,只有1个人说要看情况。而那个说“看情况”的,是因为他家里已经给他买了一个挂脖式运动相机,专门用来记录日常——他说这是他爸给他买来防碰瓷的。听完我哭笑不得,防碰瓷竟然成了家长送给孩子的“护身符”。
但我也不能光骂老人。说实话,有些老人是真的冤枉。我认识一个社区工作的朋友,他说他们辖区有个李大爷,70多岁,膝盖不好,经常走路摔跤。有一次摔倒在路边,一个小伙子扶了他,结果李大爷说了句“谢谢”,小伙子反而愣了,因为很多人已经习惯了被讹,突然遇到一个正常的老头,反而不知所措。这个故事让我想到,其实大多数老人是善良的,但少数恶人的行为,污染了整个群体的声誉,也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陷入了困境。这就像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,而法律这口锅,至今还没找到一个把老鼠屎捞出来的方法。
那么问题来了:怎么才能修复这道裂痕?我个人的态度很明确——必须从制度层面打补丁。第一,建立“恶意讹诈”的惩罚机制。比如在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明确,对被证实恶意讹诈他人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人,可以处以罚款、拘留甚至列入个人诚信记录。第二,设立“见义勇为保护基金”,由财政或社会捐助来覆盖扶人者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、误工费等,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。第三,推广“好人条款”,比如深圳在2017年就出台过《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》,明确救助人没有重大过失或故意,不承担责任。这些措施虽然不能立刻解决所有问题,但至少能让善良的人不至于血本无归。
最后,我想说一个我亲眼见过的场景。去年冬天在北京地铁口,一个中年男人突然倒地抽搐,周围的人一下子散开,像潮水一样退了五六米远。只有一对年轻情侣,女孩掏出手机开始录像,男孩蹲下去查看那个男人的情况。三分钟之后,救护车来了。那对情侣走了,没有留下名字。我后来想,也许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答案:善良依然存在,只是它需要一些保护机制。别再让善良的人流血又流泪,这才是真正破解“扶不扶”难题的关键。
